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永嘉县现代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17日
永嘉县现代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仓储、货代、信息等产业的复合型服务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为加快我县现代物流业发展,明确行动重点,落实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 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行动思路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14〕54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温政办〔2014〕99号)总体要求,以服务于经济发展、提高经济整体运行效率和效益为出发点,物流配合集群产业发展、物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为行动思路,物流平台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为工作重点,强调物流与制造业的联动发展,物流与商贸产业的双轮驱动,以物流带动第三产业发展,为我县经济转型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行动要求
1.统一行动认识。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有利于我县经济“走出去、引进来”相结合,有利于我县参与更大范围内资源配置,实现新一轮“赶超发展、激情跨越”。各功能区、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发展物流业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加大行动力度,抓住切入点、找准突破点、创造新亮点,努力开创具有我县特色的物流发展新局面。
2.明确行动职责。各功能区、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行动计划的要求,细化工作职责,加大实施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和本部门职能,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措施,明确实施范围和进度,组织推进相关重点任务及重大项目的实施。
3.形成行动合力。行动开展过程中,各功能区、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同时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工作联系,争取上级更多政策和项目支持。县发改部门要加强对本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新情况,提出新对策。
(三)行动目标
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尽快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分工协作,政企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通过三年努力,逐步实现下述目标:
1.物流总体规模快速增长。全县物流增加值年均增长10 %以上,物流业增加值占我县服务业增加值比重逐年上升。物流业总收入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物流总费用相对于GDP的比率明显下降。
2.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形成。加快永嘉物流中心建设并投入运营,物流配货站进一步增多,多式联运设施加快建设,建成上塘、桥下、沙头、乌牛等4个覆盖全县的物流中转站,网络体系布局更加合理,物流集聚发展的效应进一步凸显。永嘉物流中心成为温州北部重要的物流中心,承接温州市部分物流功能。
3.物流企业实力明显提高。我县物流主管部门联系的重点物流企业培育取得明显进展,4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超过1家,3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超过3家,重点培育30家左右集物流运输、仓储、采购、配送等有较强实力的功能性物流企业。
4.物流支撑体系较为完善。“智慧物流”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初步实现以信息化推进多种运输方式无缝衔接;物流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信息普及率有较大提高;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逐步推广。
二、实施六大行动
(一)物流平台搭建行动
1.搭建现代物流发展平台。按照温州市重大物流平台建设责任表要求,打造永嘉现代物流发展平台。一是启动永嘉物流中心建设,完成永嘉物流中心总规划面积500亩,2016年底前完成物流用地建设200亩。二是梳理物流重大项目,县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建立物流业重大项目产业库,各功能区、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谋划、包装梳理一批物流项目。三是加大物流业招商力度,县协作办(招商局)牵头做好吸引永商回乡投资工作,支持我县物流大平台和大项目建设。四是加快物流重大项目建设。加快红蜻蜓研发配送中心、奥康物流中心、货运支线永嘉段、五洲交通仓储物流基地改建等项目建设。启动上塘农副产品物流配送中转站、桥下配货中转站、沙头配货中转站、乌牛水陆联运配货中转站等项目前期工作。
2.推进物流平台开发建设。各功能区、镇(街道)要于2015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本区域内物流平台的建设实施方案,报县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备案。《实施方案》要明确各物流平台的功能布局、交通组织和建设时序,要研究物流平台建管模式,推动完善物流平台配套设施,协调解决物流平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功能区、镇(街道)要增加对物流平台内道路、码头等部分公用设施的投资。县发改局负责牵头联合县住建局等部门,结合我县物流操作实际情况,制定物流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明确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配套设施等指标,规范我县物流项目建设,提高物流用地效益。
3.创新物流平台建管模式。县发改局负责牵头研究物流平台建管的新模式,鼓励各平台公司、大型物流企业参与物流平台的建管,进行试点推广。研究制定平台招商和准入机制,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控制入驻项目的质量和选址,确保物流平台规划功能的实现。
(二)智慧物流建设行动
1.完善智慧物流基础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对我县相关部门、大型物流企业、制造企业、商贸企业开展调研,掌握我县智慧物流的建设状况和需求基础;支持通过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形式,推进我县智慧物流建设;要推动我县智慧物流信息分类编码体系的应用,根据相关物流信息平台功能,推动物流信息共享。
2.建设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县交通运输局要会同各相关部门,研究在国家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统一框架之下,整合我县道路、水运、铁路等货运信息网络,建立基于云服务的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在条件允许时,与省内兄弟县市区开展信息联网,与我县货源流出地和流入地开展信息联网,推动签订各项联盟协议,开展多种形式合作,促进区域货源、车源、市场信息及相关物流服务的战略共享。
3.建设智慧物流企业。县发改局负责牵头联合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以重点物流企业为突破口,启动智慧物流企业建设工作,带动全县物流企业信息化的发展;同时,积极推广物联网、云计算、智能化分拣等智慧物流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
(三)物流企业培育行动
1.引进知名物流企业。在大力发展并立足于本地物流企业集团的前提下,针对性的吸引具有产业示范效应和产业管理型物流企业入驻,并设置一定进入门槛,如引进具有特色商业模式和先进服务理念的物流公司,主要是我县区域内缺少的服务型企业,且能满足制造企业物流服务外包需求为标准。
2.培育重点物流企业。县发改局要健全完善我县重点物流企业联系制度,改进服务方式和内容。同时,要研究出台扶持政策,发挥协会作用,全面推广A级物流企业评选工作;鼓励现有运输、仓储、货代、快递企业加快资源整合、功能整合和服务延伸,支持组建现代物流企业联盟。中国人民银行永嘉县支行负责牵头将县级以上重点物流企业作为信贷扶持重点,以经营规模、税收贡献、社会认同等作为审核指标,对实力强、资信好的企业,核定一定授信额度。县财政局(地税局)和县国税局负责牵头落实企业整合重组相关优惠政策,降低物流企业整合重组中的税收负担;整合重组过程中产生的规费,县公安、国土资源、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要予以优惠,允许企业在两年内补缴。
(四)产业联动试点行动
1.引导工商企业服务外包。县经信局负责牵头鼓励工商企业强化主业,剥离物流资产及从业人员,对仓储、包装、流通加工和配送等物流环节实行外包,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县经信局负责牵头会同县国资办等相关部门,重点支持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改造现有业务流程,组建独立运作、独立核算、具有行业特色的第三方物流企业,面向同类企业开展物流服务。
2.完善物流联动发展机制。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会同县经信等部门,推进物流业与制造业、商贸业的“两业”联动发展,实施联动发展试点项目2个以上。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级联动发展示范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五)设施装备提升行动
1.构建现代物流通道。全面加强水路、铁路、公路等综合交通网络建设,结合我县城乡规划,尽快启动永嘉集疏运系统专项规划工作,以指导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特别是加强连接物流园区和高速公路等通道建设、城乡物流通道建设;紧盯诸永高速延伸线、上塘至瓯北公路、41省道福佑至沙头段改建、104国道西过境公路、乐清湾铁路货运支线永嘉段建设等工程建设,为我县物流发展提速。
2.提升现代物流装备水平。县发改局要会同县交通运输等部门于2015年年底前出台扶持政策,推广应用大吨位厢式货车、甩挂车辆、特种货物运输等现代交通工具和运输方式。县经信局负责牵头制定出台支持商贸企业仓储设施改造提升的扶持政策,支持物流企业投资现代化仓储设施,提高机械化、自动化作业和智能库存管理水平。县发改局要会同县科技等相关部门,支持物流企业加大技改投入,促进物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大力推广现代物流技术,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重点推广电子数据交换技术、可视化技术、货物跟踪技术、全球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物流信息通讯系统等先进物流装备,促进物流领域“机器换人、减员增效”。
3.制定和推广物流标准。县质监局负责牵头抓好物流管理、技术和服务标准的推广,鼓励企业采用标准化物流计量、货物分类、物品标识、物流装备设施、工具器具、信息系统和作业流程等,提高物流的标准化程度。加快对我县现有仓储、转运设施和运输工具的标准化改造。
(六)物流服务优化行动
1.规范物流市场管理。县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我县物流企业分类管理,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县市场监管局要牵头会同县发改、交通运输等部门,于2015年启动我县物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与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系,做好物流业整治工作,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打击超限、超载、“三无”车辆,进一步规范物流市场秩序。
2.提高终端配送服务效率。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做好配送运输与车辆通行管理办法,解决“最后一公里”配送问题。县经信局负责牵头制定出台支持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建设的政策,以社区、商务楼宇等为重点,建设智能快递配送终端;支持中国邮政开展e邮站等投递配套终端建设试点工作,构建完善的智慧城市快递自助服务平台;支持快递企业、物业公司、业主签订协议,委托物业代办派件和收件业务,提升终端配送效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组建县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工作组,由县发改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地税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质监局、县协作办(招商局)、县国税局、中国人民银行永嘉县支行、各功能区、镇(街道)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要抽调专人作为办公室成员进行集中办公,共同推进我县现代物流业发展。
(二)加强要素保障
1.加强用地保障。县国土资源局要将物流用地列入年度土地出让计划,合理安排时序。结合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着力加强物流企业用地保障。支持物流企业利用传统产业生产基地、未列入“三改一拆”范围的中心城区旧厂房等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仓储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支持发展公共仓储,置换工业企业仓储用地,实现“腾笼换鸟”。加大物流用地保护,严禁随意变更物流用地性质或规模。
2.加强资金保障。县发改局负责每年从县级现代服务业财政专项资金中安排若干经费,支持物流业发展以及对县物流工作考核奖励。中国人民银行永嘉县支行负责牵头研究解决物流企业贷款支持问题,加大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扶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代收货款、仓单质押贷款等物流金融项目,支持面向物流企业的网络并购贷款业务。县发改局负责牵头落实国家关于物流企业仓储作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采用工业价格等相关优惠政策。
3.加强人才保障。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搭建校企交流平台,鼓励物流人才在本地就业。普及对企业物流人员的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开展物流师职称评定。组织开展各类研修培训活动,扩大实用型、操作型人才的培育及高层次管理人员的培训。完善物流人才引进机制,重点引进掌握多式联运、物流园区标准化管理、物流供应链管理的专业人才。根据县引进人才政策的相关规定,落实相应的人才待遇。
(三)加强政策扶持
县发改局负责牵头梳理我县物流业相关政策措施,找出薄弱环节,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港口物流、铁路物流、快递等不同物流领域性质和特点,各牵头职能部门要制定完善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加大对物流市场的监管力度,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四)加强绩效考核
1.建立物流统计监测制度。参照《浙江省物流业统计实施方案》(浙政发〔2011〕33号),由县发改局、县统计局负责牵头,于2015年底前建立现代物流业统计监测制度,加强我县物流统计基础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物流统计信息报送和交流,建立健全共享机制,提高数据的准确性。
2.建立物流信息报送制度。县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要于每月2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向县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工作组办公室报送月度工作情况(联系人:邹微霞,联系电话:618121,邮箱:408805171@QQ.COM),包括工作进度、存在问题、举措和建议等内容。
3.完善物流发展绩效考核制度。以本行动计划为依据,各功能区、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制定年度计划,报县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由县考绩办牵头,将物流业发展工作纳入县对各功能区、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绩效考核。
附件:永嘉县物流发展重点任务分解表(2015-2017年)
序号 |
任务 名称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间 |
---|---|---|---|---|---|
1 |
物流平台搭建行动 |
(1) 完成永嘉物流中心总规划面积500亩,2016年底前完成物流用地建设200亩。启动永嘉物流中心二期、货运支线及上塘、桥下、沙头、乌牛等4个覆盖全县的物流中转站建设,2016年底前建成红蜻蜓研发配送中心、奥康物流中心。 |
相关功能区、镇(街道)★ |
县发改局 县国土资源局 县住建局 县交通运输局 |
2016年 |
(2)建立物流业重大项目产业库,各功能区、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谋划、包装梳理一批物流项目,上报县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
县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
各成员单位 |
2015年 3月底前 |
||
(3)吸引永商参与现代物流大平台建设。 |
县协作办(招商局)★ |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地税局) 县交通运输局 |
2017年 |
||
(4)研究物流园区建管新模式,鼓励企业采用参股、招租、设定进入(退出)机制等方式参与物流园区的建管,进行试点推广。 |
县发改局★ 县交通运输局 |
县住建局 相关功能区、镇(街道) |
2017年 |
||
(5)增加对物流园区内道路、码头口岸设施等部分公用基础设施的投资。 |
各功能区、镇(街道)★ |
县财政局(地税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住建局 |
2017年 |
||
(6)结合我县物流操作实际情况,制定物流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明确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配套设施等控制指标,规范我县物流项目建设,提高物流用地效益。 |
县发改局★ 县住建局 县国土资源局 县交通运输局 |
各功能区、镇(街道) |
2015年 |
||
(7)编制完成本区域内物流平台的建设实施方案,报县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备案。 |
相关功能区、镇(街道)★ |
县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
2015年 6月底前 |
||
2 |
智慧物流建设行动 |
(1)推动物流企业信息化建设。 |
县交通运输局★ 县经信局 县科技局 |
县发改局 |
2016年 |
(2)与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加强联系,面向我县相关政府部门、大型物流企业、制造企业、商贸企业开展调研,掌握我县智慧物流的建设状况和需求基础。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发改局 县经信局 县科技局 |
2016年 |
||
(3)推动我县智慧物流信息分类编码体系的应用,根据相关物流信息平台功能,推动平台信息共享。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发改局 县经信局 县科技局 |
2016年 |
||
(4)在国家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统一框架之下,推进永嘉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
县交通运输局★ 县经信局 |
县发改局 县科技局 |
2016年 |
||
(5)以重点物流企业为突破口,启动智慧物流企业建设工作,带动全县物流企业信息化的发展。 |
县发改局★ 县经信局 县交通运输局 |
县科技局 |
2015年 |
||
3 |
物流企业培育行动 |
(1)完善我县重点物流企业联系制度,改进服务方式和内容;出台A级物流企业扶持政策。 |
县发改局★ 县交通运输局 |
县财政局(地税局) 县国土资源局 县金融办 县国税局 |
2015年 |
(2)发挥协会作用,全面推广A级物流企业评选工作;支持物流企业资源整合,组建现代物流企业联盟。 |
县发改局★ 县交通运输局 |
县财政局(地税局) 县国土资源局 县金融办 县国税局 |
2016年 |
||
(3)支持物流企业整合重组,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物流企业整合重组中的税收负担。 |
县财政局(地税局)★ 县国税局 |
县发改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市场监管局 |
2015年 |
||
(4)面向国内外,力争引进知名物流企业,重点引进物流整合商、物流地产商、物流信息服务商、快递企业。 |
县协作办(招商局)★ 县经信局 |
县发改局 县交通运输局 |
2017年 |
||
4 |
产业联动试点行动 |
(1)引导工商企业剥离物流,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扶持壮大第三方物流。 |
县经信局★ 县财政局(地税局) |
县发改局 县交通运输局 |
2017年 |
(2)推进物流业与制造业、商贸业的“两业”联动发展,推进联动发展试点项目2个以上。 |
县交通运输局★ 县经信局 |
县发改局 |
2017年 |
||
(3)探索建立制造、商贸等企业物流资产和业务从主业分离的发展机制,并争取形成领域标准。 |
县经信局★ |
县发改局 县交通运输局 |
2017年 |
||
(4)重点支持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改造现有业务流程,组建独立运作、独立核算、具有行业特色的第三方物流企业。 |
县经信局★ 县国资办 |
县发改局 县交通运输局 |
2017年 |
||
5 |
设施装备提升行动 |
(1)推广应用交通运输部、省质监局、海关等部门已出台的有关物流标准,加快物流管理、技术和服务标准的推广。 |
县质监局★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发改局 |
2015年 |
(2)推广应用大吨位厢式货车、甩挂车辆、特种货物运输等现代交通工具和运输方式。 |
县发改局★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公安局 县财政局(地税局) 县环保局 县市场监管局 |
2015年 |
||
(3)出台支持商贸企业仓储设施改造提升的扶持政策。 |
县经信局★ |
县发改局 县交通运输局 |
2015年 |
||
(4)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重点推广电子数据交换技术、可视化技术、货物跟踪技术、全球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物流信息通讯系统等相关先进物流装备。 |
县发改局★ 县科技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质监局 |
县经信局 |
2017年 |
||
6 |
物流服务优化行动 |
(1)做好我县物流企业分类管理,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
县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
各成员单位 |
2016年 |
(2)启动物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
县市场监管局★ 县交通运输局 |
各成员单位 |
2015年 |
||
(3)做好物流业整治工作,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打击超限、超载、“三无”车辆,进一步规范物流市场的秩序。 |
县交通运输局★ 县公安局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发改局 |
2017年 |
||
(4)制定出台《永嘉县配送运输与车辆通行管理办法》。 |
县交通运输局★ 县经信局 县公安局 |
县发改局 |
2016年 |
||
(5)出台支持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建设的政策,以社区、商务楼宇等为重点,建设智能快递配送终端。 |
县经信局★ 县教育局 县住建局 |
县发改局 县住建局 |
2015年 |
||
7 |
保障措施 |
(1)组建县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 |
县发改局★ |
各成员单位 |
2015年初 |
(2)增加物流业年度用地指标。 |
各功能区、镇(街道)★ |
县国土资源局 县住建局 |
2015年 |
||
(3)将条件成熟的规划物流用地列入年度土地出让计划,合理安排出让时序。 |
各功能区、镇(街道)★ |
县国土资源局 县住建局 |
2015年 |
||
(4)支持物流企业利用工业园区、传统产业生产基地、未列入“三改一拆”范围的中心城区旧厂房等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仓储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 |
各功能区、镇(街道)★ 县国土资源局 县住建局 |
县发改局 |
2015年 |
||
(5)每年安排现代物流业专项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地税局) |
|
2017年 |
||
(6)物流园区、物流企业仓储作业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采用工业价格。 |
县发改局★ |
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国网浙江永嘉县供电公司 |
2015年 |
||
(7)研究解决物流企业贷款支持问题,出台具体扶持举措。 |
中国人民银行永嘉县支行★ |
县金融办 |
2015年 |
||
7 |
保障措施 |
(8)完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不同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搭建校企交流平台。 |
县教育局★ 县人力社保局 |
县发改局 县交通运输局 |
2017年 |
(9)开展物流从业人员在职培训和物流师职称评定工作。 |
县人力社保局★ |
县发改局 县交通运输局 |
2015年 |
||
(10)完善物流人才引进机制,重点引进掌握现代物流业运作的专门人才。 |
县人力社保局★ |
县协作办(招商局) 县人才办 |
2017年 |
||
(11)根据县引进人才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相应人才条件落实住房、子女入学、户籍迁移等待遇。 |
县人才办★ 县教育局 县公安局 县住建局 |
县财政局(地税局) 县人力社保局 |
2017年 |
||
(12)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
县发改局★ 县交通运输局 |
各成员单位 |
2015年 |
||
(13)根据港口物流、铁路物流、快递等不同物流领域性质和特点,分别由相应职能部门牵头,制定完善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发改局 县国土资源局 县住建局 |
2015年 |
||
(14)建立物流业统计监测制度。 |
县发改局★ 县统计局★ |
县经信局 县财政局(地税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质监局 县国税局 县邮政局 |
2015年 |
||
(15)做好物流业统计信息交流,建立健全共享机制。 |
县统计局★ |
各成员单位 |
2016年 |
||
(16)县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要于每月2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向县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工作组办公室报送月度工作情况,包括工作进度、存在问题、举措和建议等内容。 |
县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
各成员单位 |
2015年 |
||
(17)以本行动计划为依据,各功能区、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报县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
各功能区、镇(街道)★ 相关成员单位★ |
县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
2015年 |
||
(18)将物流业发展工作纳入对各功能区、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绩效考核。 |
县考绩办★ |
各成员单位 |
2017年 |
备注:表中标★为牵头单位。